3.打造高水平专业赛事。优化职业体育发展环境,完善职业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引进顶级职业体育赛事。支持举办“三大球”、棋牌、电子竞技等职业联赛。加快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高尔夫球、马术、帆船、赛车等项目职业化发展。打造集职业球队、青训学校、球迷消费、运动项目文化于一体的职业联赛生态圈。积极承办各类专业性赛事,提升本土运动员竞技状态。支持举办高水平棒垒球、空手道、攀岩、滑板、霹雳舞等赛事,推广普及新增奥运项目。
4.合理布局各类自主品牌赛事。按照本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布局,借助筹办国际顶级赛事的契机,在办好上海马拉松、国际滑联“上海超级杯”、上海赛艇公开赛等自主品牌赛事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彰显城市内涵特质的自主品牌赛事。以路跑、自行车、水上运动、汽车运动等项目为重点,支持打造具有长三角地域特点、融合新技术的自主品牌赛事。参照国际体育组织办赛标准,以打造国际级赛事IP为目标,经过常年办赛积累,逐步探索赛事IP“走出去”模式,提升本土自主品牌赛事的国际影响力。
5.积极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建立社区联赛—城市联赛的业余竞赛体系,促进群众性赛事与城市联赛、杯赛体系相衔接。支持举办自行车、网球、帆船、智力运动、垂直登高、极限运动、旱地冰球、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和具有前沿、时尚、消费引领特征的体育赛事。鼓励举办武术、龙舟、舞龙舞狮,以及木兰拳、九子、练功十八法、门球、太极拳、海派秧歌等传统运动项目赛事。办好市民运动会、城市业余联赛等群众性赛事。
6.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建立面向所有适龄青少年、分学段、多梯度、多级别的青少年赛事体系。创新体教融合参赛机制,统一注册资格、拓宽报名渠道、规范资格审查,注重U系列赛事、校园赛事的有机衔接,逐步优化竞赛结构。遵循青少年运动员成长规律,完善体育技能等级标准,量身打造各级各类赛事。合理利用课余时间、周末时间和寒暑两假,组织校内、校际、跨区域及全国性比赛。
7.促进长三角赛事联动发展。发挥上海在长三角区域的龙头带动作用,在赛事联办机制、国际赛事选择与区域空间布局等方面主动作为,鼓励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长三角特色体育赛事,服务全国体育赛事发展大局,提升长三角体育赛事全球竞争力、创造力与辐射力。推动长三角区域体育赛事协调发展,建立体育资源共享、赛事联办、信息互通、项目合作和人才交流培养机制。发挥上海运作大型体育赛事的突出优势与成功经验,联动周边城市,申办、承办重大国际性体育赛事,带动长三角城市群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