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仲裁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以下简称CAS)成立于1984年,隶属国际体育仲裁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ICAS)。
作为一个独立于任何体育组织的机构,CAS会依据当事人的具体需求,通过规定程序来解决体育领域内的纠纷。目前,CAS有来自87个国家的近300名仲裁员,每一位都是体育法学专家,他们每年累计需要处理约300例个案。
在世界体育中,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拥有至高的司法裁决权。CAS宣布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并自通报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同时,无论是球员、企业还是社会机构,有行动能力的个人或机构,均可以向CAS申请服务。包括运动员、俱乐部、体育联合会、体育赛事组织者、赞助商或电视公司等等。这些纠纷可能是赞助合同类的商业纠纷,也可能是类似兴奋剂案件的纪律纠纷。
在运行过程中,希望向CAS申请仲裁的一方,必须向CAS提交仲裁申请书(普通程序)或上诉声明(上诉程序),其内容由《体育仲裁法》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普通程序中,当事人可以自由商定适用于争议案情的法律。如未达成上述协议,则适用瑞士法律。此外在上诉程序中,仲裁员根据上诉所涉机构的规定,并辅之以该机构所在国家的法律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