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从严处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4)

时间:2021-10-20 18:00       来源: 山东体育

获得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www.cnip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持续公开和更新。《专项行动方案》附件中汇总了截至2021年10月15日已获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公告信息。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赞助企业许可授权信息》已在北京冬奥组委官方网站“官方发布”栏目公布。上述信息可供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中查询使用,社会公众可随时查询使用。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保护意识。要广泛开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知识的宣传,持续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相关知识产权普法,提升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各地可针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奥林匹克标志行政保护执法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四是聚焦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商品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电商平台总部所在地是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重点区域。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重点领域,特别是酒类、纪念品、玩具等重点商品是检查整治的重点商品类别。北京赛区、延庆赛区和张家口赛区场馆周边500米范围内区域是重点巡查场所。场馆周边建筑物、运动场所、旅游景区、批发市场、车站机场、冰雪运动设施等是重点治理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门户网站、社交网站、自媒体平台等是规范广告宣传、营销的重点规范领域。

五是正确适用法律,加大打击力度。正确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保护,加强对隐性营销行为的规制。

依法严处未经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从严处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相关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许可,利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有关元素发布广告,足以引人误认为与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其他支持关系的、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依法严厉打击未经授权将奥运冠军等较高知名度奥运健儿姓名作为商标进行恶意抢注进而损害其姓名权及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或者残奥会运动有关元素开展商业活动引人误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包括动员部署、集中整治、赛会保障和赛后总结4个重要阶段。

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时间安排为2021年10月底前。各地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基本情况,明确计划安排,形成工作台账,建立工作机制,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