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将加强对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质量的综合评估,建立完善招生高校和项目准入退出机制,将参加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体育比赛情况作为重要评估指标, 原则上连续三届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没有学生参赛的项目,不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
从2024年起,只有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从2027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为防范和打击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发放管理,要求高校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 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考生,由各地体育部门取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并列入等级称号黑名单 ;参加高考报名的,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参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其他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高校还要加强入学复查。 高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复查,对于体育专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于高校“近亲繁殖”、默契配合考生造假的现象,将加大对违规高校的惩罚力度。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招生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建立违规招生行为负面清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