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体育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目标任务分解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体育强省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协调机构,实行体育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验收。(牵头单位:省体育局,配合单位:体育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将体育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工作纳入全省人才培养战略和实施计划,完善运动员、教练员、科医人员薪酬制度、培养体系和奖励政策。完善投入机制,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落实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规定。完善体育产业统计机制。加强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定期督促检查。(牵头单位:省体育局,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各市人民政府)
(三)发展智慧体育。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体育领域的应用,拓展应用场景。建设江淮大数据中心体育分平台,建立体育数据资源产权、流通传输和安全保护制度与标准规范,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精准便捷的智慧体育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体育局,配合单位:省数据资源局、各市人民政府)
(四)营造良好环境。坚持依法治体,深入推进体育法治建设,打造高素质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建立体育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严整治赛风赛纪,确保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企业规范经营。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压实各级责任,加强体育场馆设施、体育赛事活动等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体育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