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頓涅茨克礦工在那之後表達瞭不滿。隨後國際足聯做出裁決,薩拉戈薩應向頓涅茨克礦工支付680萬歐元。然而,頓涅茨克礦工認為賠償金額太低,於是將此事上訴至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最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判定薩拉戈薩應該向頓涅茨克礦工支付1190萬歐元的賠償金,這個價格比之前幾乎翻瞭一倍。
馬圖紮勒姆和薩拉戈薩都無法承擔這筆費用,因此,國際足聯隨後對他們實施瞭數項制裁,這些制裁也得到瞭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批準。在處罰期之內,馬圖紮勒姆無法參與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但是,這些制裁最後被瑞士聯邦法院推翻,而這一步,也是俱樂部和球員唯一能夠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判決提出異議的方式,而且使用這一步的條件很有限。
胡安-德-迪奧斯-克雷斯波曾擔任韋伯斯特的律師,在接受ESPN采訪時,他闡述瞭巴薩如果采用韋伯斯特條款的話,可能面對什麼後果。克雷斯波說道:“俱樂部、球員以及經紀人很難事先對此做好準備,也很難事先估算球員的轉會價格。關於這一點,沒有標準。這也是國際足聯想達到的效果,因為一旦如此,就能夠阻止相關球員或經紀人得知自己到底應當支付多少費用(從而做出權衡)。”
在相似的案件中,克雷斯波律師曾獲得不同的結果。在韋伯斯特本人的那次轉會中,球員與維岡競技都獲利瞭。在那之後,他在馬圖紮勒姆事件中作為頓涅茨克礦工的代表,也起到瞭決定性的作用。2007年,守門員摩根-德-桑克提斯也決定利用韋伯斯特條款離開烏迪內斯、加盟塞維利亞,克雷斯波律師也參與瞭其中。意大利俱樂部本要求400萬歐元的賠償金,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最終判決塞維利亞支付220萬歐元。
當類似韋伯斯特轉會之類的裁決頻繁發生之後,國際足聯曾表示,對於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判決“感到震驚”。後來,時任國際足聯主席的佈拉特表示:“這對於足球來說是有害的,但對於那些想在合同結束之前就終止合同的球員和他們的經紀人來說,卻是勝利的。”
然而,來自國際職業球員聯合會的托尼-希金斯卻持不同意見,他認為所做出的判決將會對“所涉及的球員的價值賦予某種程度的確定性”。但是現實情況卻是,涉及韋伯斯特條款的轉會事件並沒有體現希金斯所言的“確定性”(不僅2傢俱樂部之間不確定,不同國際機構裁決的賠償金額也不同)。
當ESPN就內馬爾可能利用韋伯斯特條款再次加盟巴塞羅那一事詢問國際職業球員聯合會的相關人員時,該機構表示,若內馬爾真的這樣做,他們會選擇支持內馬爾,但他們現在還不想對此發表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