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1000万人民币,这是全红婵代言的价格,不过这笔钱并不是属于全红婵一个人的,为什么这样说呢?作为游管中心的运动员,全红婵要接下广告代言毕竟经过中心的同意,君不见,当年的田亮和宁泽涛就是因为自己私下接广告而被开除出国家队。
既然是中心接下来的广告代言,这也意味着全红婵的代言费需要上交一部分。全红婵需要上交多少呢?这事其实当年孙杨就给出了答案。中心副主任曾经在伦敦奥运会表示,赞助收入的分配上,一般是中心分1/3,参加广告的运动员分1/3,剩下的1/3作为大赛运动员的奖励。
按照这个分配原则,全红婵的这份800-1000万的代言合同,在没有扣除个人税务的情况下,她实际能够拿到手的也就剩下240-333万人民币左右。没掉2/3,这个比例的确惊人,毕竟跳水属于举国制项目,运动员平时基本上也都是靠着中心生活和训练,所以留下一部分作为中心经费以及其他运动员的奖励和保障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过相信当下的全红参并不会在乎这些,她在乎的应该还是自己的207C完成动作和比赛成绩,讲真的,只有成绩继续保持优秀,全红婵必然还能接到更多的代言,这些钱还是会回到自己的口袋的。